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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3天
我都在上班 很認真的上班
這可以算我的第一份工作吧
(我都這麼跟別人說的)
畢竟晶華是實習應該不能算
但是
就因為在晶華實習過
換到新地點上班
實在很不想說:我在晶華做過
因為那是無形中的壓力吧
很怕被別人說:原來晶華做過的也不過就這樣阿
光我這3天就上了23個小時
其實很猛 因為中途都沒休息
從上班到下班 並沒有空班
聽他們說 想看我耐不耐操
要說累 其實還好
再怎麼說 我也是受過訓練的唷
只是腳已經很不像我的而已XD
為了晶華的面子 不能丟臉
所以要撐下去 給他們操吧 哈哈
新工作
同事們
很有趣
我想說
他們阿
真的都"蕭笑"
聽說—我已經被列為不正常行列了
才3天也太快了吧(正確說法是2天)
本性不小心透露太快 哈
反正
感覺起來不難相處
希望不管我到時會不會走
都可以跟他們有美好的回憶
P,S再聽說~嗯~等我想到再告訴你X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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